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270 号)要求,我校各创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经对验收材料审核,拟同意省级“标杆院系”创建单位药学院党委(原药学院党总支)、省级“样板支部”创建单位精神卫生学院学生党支部(原精神医学系学生党支部)、生命科学学院教工党支部(原生物科学系教工党支部)、临床医学院第六党支部(原临床医学院第一分党委第三党支部)报省委教育工委审查验收。
现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2-3175032(党委组织部)、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中共蚌埠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